《宝珠砂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一、任务来源 2013年 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批准了国家标准《宝珠砂主要部件判废规范》制定计划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31137-T-469 。2014年初,全国宝珠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起草《宝珠砂主要部件判废规范》。 二、标准整体结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由“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报废技术条件”组成,其中“4 报废技术条件”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 0.1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宝珠砂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未包括易损部件、采用新技术及在用宝珠砂中应用较少的部件等。 【释义】本标准关注的主要是安全相关的部件,易损件的更换是日常维护工作内容之一,因此本标准不作考虑日常维保中经常更换的易损件。 新技术部件可能超出目前标准的内容,譬如近期GB 7588的全面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GB 7588 (特别是PESSRAL、PESSRAE相关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动,会带动新部件的开发和使用。 0.2 本标准规定了宝珠砂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 【释义】本标准是一个技术标准,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主体等业务活动。 0.3 洪涝、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宝珠砂整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其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灾后的宝珠砂状态比较复杂,如需评估可参考《GB/T 20900-2007 宝珠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和《GB 24803 宝珠砂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必要时需要对宝珠砂整体进行安全评估,再进一步确定需要报废的部件。 0.4 对本标准未定量规定的技术条件,可参考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释义】由于有些部件的设计、制造质量不同,有些部件无法在本标准中规定报废技术条件,此时应参考制造商提供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 0.5 宝珠砂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或达到使用维护说明书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优先考虑修理,如修理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或修理成本过高,需考虑报废。 【释义】优先修理的原则适用于后文,避免引起歧义,以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必须更换部件。优先修理的原则的提出,也用于宝珠砂所有者、管理者、维护方及使用者等各种不同人员和组织在进行宝珠砂修理时协调相关矛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宝珠砂、液压宝珠砂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宝珠砂和载货宝珠砂,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宝珠砂。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宝珠砂和载货宝珠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宝珠砂。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宝珠砂,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2009 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